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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服刑期进行手机诈骗 监狱称手机信号均屏蔽
2014-11-12 14:40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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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朝阳法院审理了一起监狱内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通过手机诈骗监狱外部人员的安检。

曾经多次因诈骗罪被判刑的郑旭,再次因涉嫌以买原始股等为由、诈骗5名女士160余万元。在检方指控的涉案事实中,其中一笔发生在郑旭在监狱服刑期间,5名受害人则为郑旭的妻子、丈母娘、婚外女友等亲友。

公诉机关指控,郑旭在服刑期间及出狱后,先后以购买原始股为由诈骗5名女士160余万元。郑旭个诈骗事实发生在2012年,当时郑旭在北京市某监狱内服刑,利用狱友的手机QQ聊天诈骗了邹女士3万余元。据了解,事发时,邹女士为郑旭通过网聊结识的网友。郑旭在2012年10月刑满释放后,二人于同年12月12日领证。

被告人称狱中曾上网聊天。在检方出具的证言中,邹女士说,她和郑旭2012年2月在网上相识并交往。当年三四月份,郑旭告诉她自己在军队服役,认识从事经济侦查的警察,能帮忙买原始股获利,让她汇钱。于是,她给郑旭汇了三万余元。后来,直到郑旭被抓,她才知道事发时郑旭处于服刑期间,还是一个有前科的人。

“我跟邹借钱用于采买,在监狱里用,应该拿了2万多。”郑旭在庭上说,自己当时用手机软件和邹女士聊天,但没有告诉对方自己在监狱里,“我,我没法说我在监狱里。我说我是个车手在外地训练,回不来”,“按照法律意义来讲我确实是骗她了,我确实在监狱而不是在社会上”。

在此前的供述中,郑旭说,当时他是借狱友李某私藏的手机,上网和邹女士聊天。但他不清楚李某的手机是怎么来的,被李藏在哪里。

监狱称,手机信号均屏蔽。据了解,得知郑旭在服刑期间,涉嫌利用手机上网诈骗,监狱方面出示的调查报告显示,郑旭所在监室干警及服刑人员称未发现有持有和使用手机情况,且监狱内手机信号屏蔽,狱方每周都会清监,也未发现所涉及情况。

据了解,目前监狱内安防设备已成为必要设备,但是产品质量却良莠不齐,这样给监狱信息安防以及安全造成极大漏洞及隐患,一台小小的手机信号屏蔽器就能关乎整个监狱制度的完整性,以及社会治安的安全性。此次郑旭的案件,以及前不久发生在哈尔滨延寿的重刑犯越狱并致一名狱警死亡的案件,都为我们敲响里警钟!必须将监狱安防设施列为重中之重,以保障社会治安已经公民的合法权益!而选择此类安防产品的时候一定要到正规的生产厂家,同时要选择有成功行业经验的资深厂家,这样才是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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