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法庭的旁听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旁听人员不得发问、提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六)进入法庭必须关闭各类移动通讯工具。
近日,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缙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本按照既定程序有序进行。然而,在审理过程中,审判员发现原告薛某的手机有一丝“异常”。经确认,原告薛某竟使用手机录音功能对庭审过程进行录音,时长已达36分12秒。发现该情况后,审判员立即对薛某予以口头训诫,并暂扣其手机(录音设备)。
庭后,缙云法院依法对薛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决定,并向其送达《罚款决定书》及《缴款通知书》。薛某表示深刻认识到错误,当场缴纳罚款。后果庭审是直击真相的竞技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或者回看庭审过程。而片面化、碎片化的信息会误导舆论、干扰审判。
现如今,不光是法院法庭需要屏蔽录音录像,在商业上也得防止被录音,随着录音笔、智能手机等数码产品的普及,数码录音技术水平日渐提升,音频偷录事件层出不穷。从公民之间的个人谈话,到企业内部的商务会谈,甚至政府部门的重要决策和涉密信息都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窃录,严重威胁到个人和集体的语音信息安全。
神州明达专注信息安防14年,新研发的L7B型录音干扰器通过发出人耳无法感知的带有随机噪声的超声波,在手机等数码设备录音的时候,这些噪声和正常谈话的声音一块被录制到数码设备里面,使得录制的音频无效,对于拍摄的视频里面的音频信息也有同样的干扰效果,由于超声带噪的噪声是随机产生无法还原的,因此被干扰之后的音频也就无法还原,从而保证了原始信息不被外漏和传播。
L7B型录音干扰器的特点:干扰强度高、干扰距离远、干扰设备多、工作时发出的声音比旧设备更小,更静音。适用场所:保密会议室、公安局信访中心、检察院接待大厅、法院法庭、洽谈室、办公室等任何进行私密谈话的场所。